根據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為構建現代商貿商業(yè)流通體系,進一步優(yōu)化商貿商業(yè)結構,參照周邊地市經驗,結合我市實際,市商務局牽頭草擬了《中山市促進商貿服務業(yè)項目高質量發(fā)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F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制定《實施細則》的背景是什么?
從調研情況來看,我市目前的大型商圈或商業(yè)中心大多屬于投資方只開發(fā)不運營或主要依靠出租物業(yè)來運營,極少數是投資方直接參與運營的。投資方只開發(fā)不運營或者主要依靠出租的商業(yè)模式,一是無法給地方政府帶來較為穩(wěn)定的稅收、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二是轉型升級難度大;三是需要政府不斷加大對周邊交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因此,結合周邊城市經驗做法和本地商業(yè)載體空間規(guī)劃調研情況,我局從如何打造高品質商業(yè)載體的實際角度出發(fā),以“嚴控商業(yè)開發(fā)數量、向高品質優(yōu)化”為基本原則,大力引進投資方從開發(fā)到運營一體化全鏈條式打造的商貿服務業(yè)項目,推動消費場所高端化,營造濃厚商業(yè)氛圍,推動經濟高質量發(fā)展。
二、制定《實施細則》依據是什么?
(一)《中山市商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2018-2035年)》
?。ǘ渡虅詹筷P于進一步做好當前商務領域促消費重點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1〕91號)
(三)《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fā)2023年商務促消費工作要點的通知》(粵商務建字〔2023〕1號)
?。ㄋ模吨猩绞邪l(fā)展和改革局關于印發(fā)〈中山市2022年擴大消費工作要點〉的通知》(中發(fā)改服務業(yè)〔2022〕363號)
三、《實施細則》主要是哪些內容?
《實施細則》共六個部分:總則、扶持對象、扶持內容、資金申報撥付和管理、監(jiān)督檢查和績效管理、附則。其中扶持對象和內容如下:
(一)扶持對象
1. 本細則所扶持商貿服務業(yè)項目,應為本細則印發(fā)實施后,新落戶且新購地的批發(fā)、零售、住宿、餐飲行業(yè)的項目,且項目建設用地為公開出讓的商業(yè)用地(0901),其中,商業(yè)用地(0901)不包含公用設施營業(yè)網點用地(090105)。
2. 項目方須為在中山市注冊并依法誠信經營的獨立法人,項目實施地在中山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合法經營、具備相應資質。
3. 項目運營主體應為批發(fā)、零售、住宿、餐飲行業(yè)的企業(yè),在中山市注冊并依法誠信經營的獨立法人,項目運營主體注冊運營后在中山實際經營時間需不低于10年(含)且連續(xù)十年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4. 項目方及項目運營主體須為同一投資主體且該投資主體為最大股東(項目方也可作為項目運營主體)。
(二)扶持內容
一是項目促進獎勵。
1. 對實際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達1億元及以上(不含土地價款)且項目履約監(jiān)管合同中承諾完成相關經濟指標的項目,在項目竣工驗收后,給予項目方一次性200萬元獎勵。相關經濟指標包括但不限于:(1)項目自持比例達30%及以上;(2)項目運營主體正式運營后1年內納入“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統計并按照《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GB/T4754—2017)歸為批發(fā)業(yè)、零售業(yè)、住宿業(yè)、餐飲業(yè);(3)項目運營主體若為批發(fā)零售企業(yè),則正式運營后3年內其中一年的年零售額不少于2.5億元;若為住宿餐飲企業(yè),則正式運營后3年內其中一年的年零售額不少于5000萬元。
2. 對實際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達10億元及以上(不含土地價款)且項目履約監(jiān)管合同中承諾完成相關經濟指標的項目,在項目竣工驗收后,給予項目方一次性2000萬元獎勵。相關經濟指標包括但不限于:(1)項目自持比例達50%及以上;(2)項目運營主體正式運營后1年內納入“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統計并按照《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GB/T4754—2017)歸為批發(fā)業(yè)、零售業(yè)、住宿業(yè)、餐飲業(yè);(3)項目運營主體若為批發(fā)零售企業(yè),則正式運營后3年內其中一年的年零售額不少于10億元;若為住宿餐飲企業(yè),則正式運營后3年內其中一年的年零售額不少于2億元。
二是經濟貢獻獎勵。
1. 項目運營主體正式運營后的第一個自然年度:
(1)對項目運營主體若為限額以上批發(fā)零售企業(yè)且年零售額達5億元(含)以上,以及若為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yè)且年零售額達1億元(含)以上的,給予項目運營主體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項目運營主體若為限額以上批發(fā)零售企業(yè)且年零售額達20億元(含)以上,以及若為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yè)且年零售額達4億元(含)以上的,給予項目運營主體400萬元一次性獎勵。
2. 項目運營主體正式運營后的第二個自然年度:
?。?)項目運營主體若為限額以上批發(fā)零售企業(yè),按年零售額同比增長10%及以上,每增加1億元、給予項目運營主體30萬元獎勵,累計獎勵最高300萬元;
(2)項目運營主體若為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yè),按年零售額同比增長10%及以上,每增加1000萬元、給予項目運營主體30萬元獎勵,累計獎勵最高300萬元。
四、申報常見問題解答及關注點提醒
(一)扶持對象的相關要求
扶持對象分兩個主體:一是項目方,二是項目運營主體。兩者之間須為同一投資主體且該投資主體為最大股東(項目方也可作為項目運營主體)。
1. 時間上。應為本細則印發(fā)實施后,新落戶且新購地的批零住餐項目。
2. 土地性質上。項目建設用地為公開出讓的商業(yè)用地(0901),其中,商業(yè)用地(0901)不包含公用設施營業(yè)網點用地(090105)。
3. 經營約定。項目運營主體注冊運營后在中山實際經營時間需不低于10年(含)且連續(xù)十年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二)扶持內容之項目促進獎勵的相關解釋
1. 方式上。運用的是達標制+承諾制結合的方式,即在項目履約監(jiān)管合同中需有承諾項目自持比例、運營主體上限和達到一定規(guī)模后,項目竣工驗收后能完成政策中要求的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金額(不含土地價款)即可以申請項目促進獎勵。
2. 標準上。分為1億元以上固投(不含土地價款)及10億元以上固投(不含土地價款)兩個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200萬及2000萬獎勵。
3. 履約上。若項目方申報并獲得了一次性獎勵,但是承諾的相關指標未完成,則由項目履約監(jiān)管合同一方即屬地鎮(zhèn)街來執(zhí)行罰則條款,罰則條款需約定在合同里。主要履約注意事項:一是承諾制部分的履約;二是在“項目促進獎勵”中運營主體運營后的第一自然年度未達成承諾制標準,但達成了“經濟貢獻獎勵”的獎勵標準,則建議先行給予“經濟貢獻獎勵”的相應獎勵,但需在項目履約監(jiān)管合同中約定好。
(三)扶持內容之經濟貢獻獎勵的相關解釋
經濟貢獻獎確保了連續(xù)性,即分為第一自然年度和第二自然年度獎勵。
1. 自然年度釋義。第一個自然年度”即項目運營主體正式運營后第一個完整的1至12月的年度。舉例:項目運營主體注冊在2024年5月,正式開業(yè)運營(產生銷售數據)在8月,則第一自然年度為2025年全年,第二自然年度為2026年全年。
2. 第一自然年度。區(qū)分了批零和住餐兩個標準進行獎勵,獎勵方式仍為一次性獎勵。
3. 第二自然年度。區(qū)分了批零和住餐兩個標準進行獎勵,獎勵方式調整為增長貢獻獎勵,即每增加一定零售額,則給予相應獎勵。
(四)項目申報方式的解讀
1. 申報主體。對于簽訂合同的項目,在具備項目促進獎勵資金申請條件后,應以在中山市內注冊并承擔項目實施的公司為主體提交資金申請。
2. 遞進式申請。項目方已達到項目促進獎勵資金申請條件后,本項目的運營主體方可申請第一個自然年度的經濟貢獻獎勵,項目在獲得項目促進獎勵和第一個自然年度經濟貢獻獎勵的情況下,其運營主體方可申請第二年自然年度的經濟貢獻獎勵。
3. 同類型資金避開重復申報。申報單位不得重復申請同類型的市級財政資金。同類型定義為:按年銷售額、年營業(yè)額、年零售額為標準進行資金獎補的政策。
(五)異常情況約定解讀
在遇不可抗力情況下,經市政府同意,可在年限要求上進行適當程度的延后。其中“不可抗力情況”,由市政府同意后,方可予以認定。
(六)表述解讀
1. 本細則中“正式運營”的時間點為企業(yè)在財務報表中體現營業(yè)收入的月份。
2.“1年內納入‘國家統計局統計聯網直報平臺’統計”即以正式運營月份為起點的1年內,若成功納入平臺統計,以申報上限月份為核算節(jié)點。
3. 本細則所稱以上、達、不少于包含本數,超過不包含本數。
(七)實施方式上的約定解讀
考慮到項目有較長時間的建設期,而本政策又需約定有效期,因此我局經參考佛山順德等周邊城市做法,增加為:在本細則有效期內申報并獲批準的項目,延續(xù)至獎勵完畢。舉例:若本細則2025年到期,而項目2026年才建設好,但項目是通過本細則條款引進且是細則印發(fā)后實施的,該項目仍可根據合同,依據本政策延續(xù)申報資金獎勵直至完畢。
(中山市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