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涌外來工子弟學校:
報來《關于調整收費標準的申請報告》收悉。你校為進一步改善辦學條件,完善學校的各項設施,加大了資金投入,為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辦教育,經(jīng)審核報來的成本資料,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小學書雜費:每生每學期780元(含課本資料、練習本、體檢等費用)。
二、初中書雜費:每生每學期1200元。
三、校車接送費:以自愿為原則,每生每月50元,每天接送各一次,節(jié)假日除外。
四、伙食費、校服費:以自愿為原則,按實收取。
除上述收費項目外,不得自定其它收費項目及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以上批復從2004年9月新學年起執(zhí)行,原中價函[2002]79號文同時廢止。請到我局換領《收費許可證》,使用規(guī)定的票據(jù),并實行收費公示,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
此復
中山市物價局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