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書文號
粵中古知法裁字〔2025〕32號
案件名稱
ZL202330491796.5號“吊燈配件(25)”外觀專利權侵權糾紛
被請求人名稱
中山市海風塑料制品經(jīng)營部
被請求人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92442000MADQ6DCY7B
被請求人經(jīng)營者
李海風
主要違法事實
被請求人未經(jīng)許可,實施涉案專利。
行政裁決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第二款、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第六十五條。
裁決結果
1.責令被請求人立即停止許諾銷售侵犯涉案專利權產(chǎn)品的行為。2.駁回請求人的其他請求。
決定機關
中山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決定日期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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