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市自然資源局召開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2024070號代表建議《關于推動中山市歷史文化名城、歷史街區(qū)、歷史建筑保護立法相關工作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辦理工作座談會,市人大代表馮嘉銳,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鄧宇文,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有關業(yè)務科室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座談會上,馮嘉銳代表介紹了《建議》提出推動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有關立法工作的背景和具體意見建議等,市自然資源局匯報了《建議》的辦理情況、代表意見建議的采納和辦理落實情況等,各會辦單位結合部門職責作了補充發(fā)言。
馮嘉銳代表對市自然資源局和各會辦單位尊重吸收各界意見建議、深入研究我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大力推動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領域地方立法的做法表示肯定,并與《建議》各辦理單位就動員民間力量共同參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利用、傳統(tǒng)工匠培養(yǎng)和傳統(tǒng)工藝傳承、如何破題重大項目實施中“千村一面”和古建筑保護修繕面臨等問題進行了深入且具有建設性的交流和探討。
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鄧宇文表示,推動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地方立法對提升中山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利用水平、以文促旅推動中山高質量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要堅持保護與利用相結合、立法與規(guī)劃相協(xié)調,廣泛凝聚社會各界共識,共同推動中山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地方立法,探索通過非遺等方式支持傳統(tǒng)工匠弘揚傳統(tǒng)工藝,做好中山名城保護工作,守護傳承好中山城市文脈。下一步,市自然資源局和各有關單位將在充分吸收和采納有關意見建議的基礎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據(jù)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出臺情況,把準方向、加快進度,繼續(xù)大力推動中山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地方立法。